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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在哪儿办理? 在加离婚适用的是加拿大联邦统一的法律(divorce act of Canada). 根据加离婚法律,只要一方在某地居住满一年,就可以向所在的省的任何一个法院(注:是高等法院,有的省叫court of queen’s bench, 有的省叫superior court)提出离婚申请. 在加离婚必须通过法院.没有中国的所谓协议离婚一说.即使双方没有任何争议,也要通过法院来办理离婚.
2. 什么人可以在加拿大办理离婚? 加离婚法律适用于所有在加拿大居住的人,不管是移民还是公民.
3. 一定需要律师吗? 律师并不是必需的.如果双方无孩子,财产纠纷,对自己的英文比较自信,可以自己办理离婚.如果想自己办,一般要去书店买所在的省的divorce kit(安省好像有免费的提供)和divorce guide(具体名字可能有出入),照着准备好所需要的文件,然后送到法院就可以了(当然是有具体步骤和法律程序的).注意,通常离婚双方是不需要出庭的. 如果案情比较复杂,需要上法庭的,建议还是要请律师.如果案情简单,但对自己准备文件没有信心,又不想花冤枉钱请律师(一般收费没有低于$1,000.00的),可以寻找一个中间途径,可以联系一些legal assistant帮助你准备文件,但收费就便宜许多了.(当然,找俺这样的离婚法庭专业人士就更好了,呵呵).
4. 一般离婚需要多长时间? 注意,加拿大所有的离婚都必须通过法院来办理. 法院工作人员如果认为你送交的文件没问题,就会很快将文件递送给法官,法官根据具体情况来签署离婚判决书(注,法官一般主要是根据你送交的文件作出判决, 你一般是见不到法官的,这叫desk divorce).根据具体个案不同,一般要2-3个月(或者更长)才能办完离婚.
5. 什么理由可以提出离婚? 在加拿大申请离婚的理由有4个:separation excess one year, mental cruelty, physical cruelty, and adultery, 即:分居超过一年, 精神虐待, 肉体伤害和通奸.通常用的比较多理由就是separation one year-即分居一年. 可以选这4个理由中的一个或几个来提出离婚申请. 如果想用分居一年作为理由提出离婚申请,并不是说一定要等到分居已经满一年之后才可以开始办理离婚,双方在分居期间就可以开始办理离婚了,因为按照法院要求的法律程序,送文件到法院是有顺序和期限的,并且法院处理文件也需要时间,理论上说,双方开始分居就可以开始办理离婚了,但是,你最后的文件送到法院,并且能让法官满意并签署你的离婚判决,这个时候双方的分居期限必须够一年.换句话说,如果双方一开始分居就开始办理离婚,到最后得到离婚判决要一年的时间才行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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